2起典型工貿非高墜墜亡事故
事故一
2026年3月12日15時54分,成都市某食品生產企業一工人在清洗燙瓣池周圍時,不慎跌落至熱水池中燙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直接原因
經初步調查,“3?12”事故原因系工人站在燙瓣池臺階上手持水管清洗時踩滑墜落至燙瓣池熱水中燙傷。
事故二
2026年3月13日10時45分,成都市某機械加工企業一工人在電鍍車間1號電鍍池吊裝工件下池時,橫跨在池口支撐工件的兩根矩管突然折彎,墜落池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直接原因
經初步調查,“3?13”事故原因系承重矩管長期處于高腐蝕環境導致強度下降,工件吊放時兩根矩管發生折彎,引發木板斷裂,人員失穩墜入電鍍池。
2起事故暴露出 以下3點突出問題 1 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企業風險辨識缺項、操作規程紙面化、現場監護缺位等問題突出,安全管理人員對作業現場違章冒險行為“見慣不怪”的麻痹思想嚴重。 2 作業現場“三違”行為突出 從業人員對安全規程的漠視、企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雙重失察。 3 安全監管存在疏漏 對設備本質安全狀態、臨邊洞口細節防護等“角落”環節的穿透式檢查存在死角和盲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