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某公司在用鍋爐蒸汽壓力管道未安裝安全閥被重罰
2026年7月22日,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組在對赤峰某公司開展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用鍋爐蒸汽壓力管道未安裝安全閥。根據《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準則》(GB 45067-2024)第4.4條b項“壓力管道上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缺失或失效仍繼續使用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之規定,判定為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
經查,2026年7月19日,該企業因停電導致廠區壓力管道減壓閥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為不影響生產進度,企業開啟旁路管道截止閥,同時關閉減壓閥前截止閥。截至7月22日巡查組現場檢查時,企業未對故障減壓閥進行修復,直接導致涉事壓力管道與鍋爐分汽缸直接連通,且該段壓力管道未安裝整定壓力小于管道設計壓力的安全閥,安全防護裝置缺失,存在設備運行安全風險。
敖漢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反饋后,立即責令該公司停止使用該段存在重大隱患的壓力管道。隨后,企業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開展整改施工,在涉事壓力管道上安裝經校驗合格的安全閥,順利完成隱患閉環整改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敖漢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赤峰該公司作出三十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依法進行“一案雙罰”。
